汉源县总工会党组关于转发县委第九轮第三巡查组巡察反馈县总工会意见
汉源县总工会党组
汉工组〔2020〕11号 签发人:罗士茂
汉源县总工会党组
关于转发县委第九轮第三巡查组巡察反馈
县总工会意见
为扎实做好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意见反馈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和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县委第九轮第三巡查组巡察县总工会领导班子反馈意见、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匡崇健讲话、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罗士茂表态发言转发下如下。
附件:1.《关于巡察县总工会党组的反馈意见》
2.匡崇健同志讲话稿
3.罗士茂同志表态发言稿
汉源县总工会
2020年9月8日
附件1
中共汉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共汉源县委第三巡察组
《关于向县总工会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罗士茂同志:
2020年3月30日至4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及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现将向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反馈意见印送给你,请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意见,特别是对巡察指出的领导班子存在的廉洁风险,要采取切实措施,抓早抓小,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组织落实情况请于签收之日起3个月内以个人名义报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反馈意见落实的情况,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或有关方面要求对班子中有关成员做好相关工作的情况,以及其他不宜写入党组报送的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中的事项。如在落实过程中遇重要、复杂情况,可与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当面沟通。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共汉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中共汉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印发
关于向县总工会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反馈意见
罗士茂同志: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 2020年3月30日至4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期间,个别谈话10人(次),查阅资料312卷(册),延伸走访3个乡镇、2个村,走访了解20人(次),发现问题69个。
2020年7月28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智勇主持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提出了工作意见。7月31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情况汇报,县委书记郑朝彬审定了每个单位的巡察情况报告,讲了重要意见。
近年来,县总工会党组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积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以工会品牌为抓手,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为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推动维权维稳、改善民生、困难职工救助帮扶等工作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巡察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具体工作有差距。一是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机关党支部与联系贫困村党支部开展结对联建工作不到位,无结对联建工作计划和帮扶措施。第一书记未严格按要求参与贫困村永康村村两委会议研究项目建设、党员发展、村级基层治理等工作。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入户走访贫困户不深入,了解家庭收入情况多,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少。二是疫情防控工作有差距。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重心转移到帮助企业复产复工的情况下,结合部门实际,深入企业工会组织开展调研,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主动性不强。三是推进货车司机等八大群体入会工作有差距。2019年4月《雅安市推进货车司机等八大群体入会工作方案》通知下发后,县总工会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未按要求及时开展专题走访调研,结合实际细化具体落实举措,导致该项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四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针对“落实巡视巡察责任担当不够”问题,整改措施与整改问题不相符;对已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无相关佐证资料。
2.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差距。党组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意识不强,没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有差距。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恢复正常上班情况下,仍发放春节值班补助和聘用人员周末加班补助。县总工会于2020年2月17日发放10名职工(含4名非在编人员)10天春节值班补助共4000元。2020年2月25日,发放聘用人员采购黄果柑周末加班补助4人3天共1200元。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未制定党组议事决策制度,长期以党组扩大会议替代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党内事务和本单位重大事项。党组会议记录本杂乱无章,与职工会等会议记录混用。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不全面、不深入。学习流于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专题学习和开展讨论少,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不具体、不到位,深入研究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等力度不够。
5.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未按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要求明确学习组织和职责,未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多以党组扩大会和全体职工会学习代替中心组学习。三是制度制定不严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出现“中心组成员个人年度完成的专题调研报告或学习体会文章要在年底前集中报送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工委”等字样。未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年度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
6.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一是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无年度计划,每年开展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审查工作覆盖面窄,审查力度不足,2019年只对个别单位开展了经费审查。二是对基层工会业务培训指导工作不到位。基层工会会费收缴、职工福利发放、活动开展、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7.管理制度制定不严谨、落实不严格。一是超越职责权限制定制度。《汉源县总工会制度汇编》中的《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制度》规定,“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工作在会党组书记领导下,由我会党组书记全面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实行岗位分工负责”“信访举报案件受理范围包括:受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的信访举报案件”等内容。二是制度制定未结合单位实际。《后备干部培养制度》针对的是正乡科级和副乡科级后备干部。三是保密制度执行不严格。涉密文件未按规定进行管理,2020年2月,发放2020年春节值班补助时将秘密文件复印件作为财务凭证附件。四是考勤制度不严。考勤记录与实际不符,2018年8月集中休假,职工有休假假条,但去向登记台账上显示在岗或开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落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有差距。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主动到联系乡镇、基层企业工会收集民生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够到位。联系的前域乡全市社会评价排名长期靠后,2019年全市排名117位,未能完成县党廉办下达的《2019年度各乡镇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看基层目标任务》。
2.党务纪务政务公开工作不及时、不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不规范,内容简单,操作性不强。党务公开栏只有2019年个人工会会费收缴情况,无党务方面的相关公示内容。招聘社会化工作者时未发布招聘公告。
3.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在各级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救助力度的大好形势下,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主动性不强,工作消极应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2019年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发布的“企业一线困难职工雪中送碳”项目只申报了3万元,争取到资金2.2万元。
4.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有差距。一是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乡镇、企业工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指导主动性不强,工作次数少,覆盖面窄。二是已开展的《普惠服务工作》《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3个课题的调研,未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调研成果未发挥作用。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陪同人员超标,2019年4月接待省总工会5人到汉源调研,4人陪同。实际接待人员与公函不一致,2017年5月9日接待市总工会,公函1人,实际接待5人。二是工作餐控制不严。下乡既报差旅费又报工作餐。三是违规报销差旅费。出现了同一人在县外培训期间又县内下乡的情况。四是违规为私车报销油费。2018年5月,报销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私车加油费用680元。五是公务用车审批不规范。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派车单上,用车人和单位审批意见签字的均为同一人。六是将车补纳入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
6.违规使用工会经费。一是在县级留存工会经费中列支县总工会单位职工体检费。2019年5月,县总工会在专项工会经费
中列支县总工会19名在职、退休职工体检费34200元。二是在县级留存工会经费中列支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助、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员补助、财政未拨的当年退休人员年终奖、本单位退休人员慰问费等应由本单位财政预算经费列支的支出。其中列支财政供养人员2016年至2018年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助共计245340元。
7.对补助下级的工会经费监督管理不到位,资金未严格按申报方案使用,经费使用随意性大。2018年7月,县总工会向河南乡拨付经费5万元,用于解决第二届采蜜节和职工运动会经费,河南乡将该笔资金用于工会会员福利。2018年2月,县总工会拨付宜东镇茂盛村青椒培训经费3.67万元,宜东镇未按方案开展培训活动,而于2019年1月在此项经费中列支2017年茂盛村垃圾房建设资金1.07万元。2018年4月拨付给联系的贫困村前域乡永康村5000元工作经费至今还在前域乡工会账户上。
8.发放自聘人员节假日值班补助、考核奖等依据不充分。县总工会每个法定节假日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社会化工作者(简称自聘人员)发放一定的值班补助,2018年清明节前每个节每人200元,从清明节开始每个节每人300元。每年年终为自聘人员发放考核奖时无具体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等依据。
9.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大额现金支出报账不及时,库存现金账面余额长期偏高。特别是2018年,月库存现金余额最多达59.8万元。
10.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资金支付审核不严。2019年4月,县总工会拨付河南乡大湾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经费15.5293万元,无正规发票或发票复印件。且县总工会的项目报账资料与河南乡留存的项目资料存在合同金额、实际付款金额、现场验收记录单金额不一致等问题。二是确定施工单位不规范。县总工会办公楼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工程、汉源县沁园小区篮球场维修等项目确定施工单位不具备竞争性。三是竣工验收资料不符合要求。县总工会办公楼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工程未按《汉源县总工会穿孔字制作安装协议》第四条要求提供相关竣工验收资料。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年初无党建工作计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工作中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日常监督指导党建工作不到位,没有按规定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二是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一定程度存在。班子成员对本部门党建工作重点和工作思路不熟悉、不清楚,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不重视、不过问。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一是未制定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通常以党组扩大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单位重大事项。2019年1月,研究发放聘用人员、退休人员、志愿者、伙食团聘用人员年终考核奖时,只记录了党组研究的决定,无党组成员发表意见的内容。二是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执行不到位。汉源县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党组书记分管人事、财务工作。三是班子成员作用发挥不充分。2019年3月研究个别部门上报的职工文体活动经费请示时,党组成员王亚剑未参加会议。2019年4月,研究富林镇春节活动经费问题时,党组成员王亚剑未发表意见。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一是重视不够,准备不充分。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不严,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主题不聚焦,内容不全面,部分班子成员未按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找问题不够,没有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三是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到位。未制定班子问题整改方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班子成员没有制定个人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落实台账。四是县上督导组未参加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督导。
4.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一是机关支部书记履行职责不到位。2018年度机关支部会议不是支部书记主持而由党组书记主持,机关支部书记未按要求在支部大会上述职述责。二是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2018年度党员评议无相关测评资料。三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召开支部会议。2017年4月、2018年1月、2019年4月无召开支部委员会的相关资料。四是存在党组织生活会考勤不完善,党费收缴不规范等情况。五是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分管人员之间没有进行谈话。
5.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一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四个亲自”有差距。未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专题会,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8年、2019年两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内容一致。党组主要负责人2017年、2018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一致。二是责任压力传导不够,责任意识层层递减。部分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内容不清,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性指导、教育、监督落实不到位。述责述廉报告业务工作多,“廉责”内容少。三是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不够到位。县总工会召开2018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未严格按《中共汉源县纪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要求,向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述责述廉。
6.廉洁从政教育不到位。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2018年、2019年未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2019年党组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上廉政党课。典型案件通报警示教育以会议传达为主,未举一反三,结合部门实际查找问题,完善相关制度。
7.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不够到位。未结合单位实际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扶贫领域“3+1”专项整治、以案促改等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8.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差距。一是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入,防控措施不具体,除班子成员外,其它岗位和人员无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二是制度不健全,已有制度更新不及时。《汉源县总工会公务接待制度》中还有“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等与现行规定不相符的内容。
9.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2017年11月,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讨论对党员处分决定;讨论对张芝莲、杨克勇、罗士茂3名同志处分决定时未分别讨论并发表意见;讨论对党组书记处分决定时,由党组书记主持会议。
10.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发挥不充分。主动到派驻部门开展监督时间少,与派驻部门融合度还不够深入,日常监督未能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效果不明显。
11.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重视不够。一是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汉源情况反馈后,未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未建立整改专卷。二是《汉源县审计局关于汉源县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定意见》(汉审决业〔2017〕8号)文件指出的“汉源县职工文体活动中心二次装修及室外景观工程违规超额拨付工程款,多支付施工单位河南军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25441.44元”问题,至今未按要求及时追回超付的工程款。
二、意见建议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县总工会党组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努力提高抓班子带队伍和统领全局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党组织建设。积极争取配齐党组班子成员,强化组织观念,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努力规范党组会议流程和议事内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性觉悟和意识。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聚焦中心工作和任务职能,着力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机关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积极带头深入乡镇、企业工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将被动坐等变为主动服务,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工作活力。积极主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密切联系困难职工(农民工),及时收集问题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大对我县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救助力度。
(四)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认真执行《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以上率下,发挥县总工会示范引领作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检查指导。规范使用工会经费,加大工会经费审计监管力度,强化专项审计,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工会经费等问题发生。
(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走样。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运行,严控廉政风险。坚决反对“四风”,切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
针对以上问题和意见建议,县总工会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罗士茂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
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0年9月1日
附件2
在十四届县委第九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总工会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匡崇健
2020年9月3日
同志们:
刚才,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闵箭同志反馈了巡察意见,这些意见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研究,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审议,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165次(扩大)会议审定通过,体现的是县委的要求。会前,已经向罗士茂同志传达了县委朝彬书记在听取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单独反馈了有关巡察情况,请县总工会党组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
,根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巡察是政治巡察,既要做好发现问题“前半篇文章”,更要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县总工会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真正把巡察整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抓好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巡察整改落实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能不能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反映的是被巡察党组织“四个意识”牢不牢,“两个维护”实不实。县总工会党组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谋划部署,扎实推动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
(二)抓好巡察整改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县总工会党组要抓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这个牛鼻子,认真梳理、分析、研判巡察发现的问题,从思想根源和政治上查找原因,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正风肃纪,严明吏治,惩贪治腐,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群众基础。
(三)抓好巡察整改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巡察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动问题解决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县总工会党组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斗争的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提升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营造从严尚实的干事创业氛围,为高质量建设“大美汉源、区域中心”提供有力保障。
二、聚焦关键少数,全面完成整改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县总工会党组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动真碰硬,逐个突破,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一要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抓整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是光看表态怎么样,而是看落实怎么样。本轮巡察发现,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上,还不同程度存在温差、落差和偏差。有的党组议事规则制度执行不到位,长期以党组扩大会、班子会研究决定党内事务和重大事项;有的班子成员大局意识、担当意识不强,缺少“一盘棋”思想,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不愿管、不愿问,议事决策时不发表意见。县总工会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牢记初心使命,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担当作为、开拓创新,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
二要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抓整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四风”不懈斗争,取得了很大成果。但从巡察情况来看,作风积弊还没有根除,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有的存在文风不实,照抄照搬、编造堆砌材料应付检查问题;有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有的财务管理不严格,存在坐收坐支现象。县总工会党组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持续正风肃纪,既严管厚爱,又激励约束,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要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抓整改。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向前的力量源泉,必须建好建强。但从巡察情况来看,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还很普遍。有的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重业务轻党建,党组会研究业务工作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有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集体决策发表意见不充分;有的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未经批准自行聘用人员。县总工会党组要提高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针对性地加强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带头人”的作用,不断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高质量推动党的建设。
四要聚焦“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问题抓整改。本轮巡察发现,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对巡视巡察整改未真正下功夫,效果不佳;有的以上报整改方案、情况报告代替整改落实。县总工会党组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委、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一体推进,做到真认账、真负责、真反思、真整改,坚决防止敷衍应付、上推下卸、边改边犯。
三、明确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取得质效
巡察发现的问题就在群众身边,是否整改到位、效果怎么样,群众会真切地感受到,直接关系巡察权威和公信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在整改上发力。
一要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县总工会党组要自觉担起整改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对巡察整改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一走了之。要强化“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观念,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坚决把巡察反馈后的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端正态度、直面问题、照单全收,以敢于担当的实干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二要紧盯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县总工会党组要在反馈意见签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汉委巡发〔2019〕1号文件要求,组织召开好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于会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和巡察整改方案;3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反馈意见落实的情况报告,经县纪委监委审核通过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稿及不宜公开事项的说明等,并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要通过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县总工会党组要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3个月内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决不意味着整改可以画句号,更不能有“过关”思想。整改工作有许多难啃的硬骨头,必须锲而不舍、持续推进。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以后每年定期报送持续整改情况,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四要切实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整改情况纳入了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形成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整体合力。组织部门将对巡察移交的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问题督促整改。同时,将整改工作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在每轮巡察中都要对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被巡察党组织要“回炉”、“补课”。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谢谢大家!
附件3
罗士茂同志表态发言稿
第三巡察组工作领导小组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县委第三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对县总工会工作的关心与辛苦付出。此次反馈总工会党组及我本人存在的问题,党组及本人照单全收。对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最后,县总工会班子和个人均还要再总结、再查找、再分析,在学习上下功夫、在班子建设上下功夫、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功夫、在推进工会工作上下功夫,以实的作风和严的纪律推动县总工会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罗士茂
2020年9月8日
汉源县总工会 2020年9月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