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总工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汉源县总工会文件
汉工发〔2018〕14号
汉源县总工会
关于转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
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全县各基层工会:
按照《雅安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雅市工发〔2018〕10号)的精神,现就《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川工发〔2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雅安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雅市工发〔2018〕10号)
附件2.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工发〔2018〕6号)
汉源县总工会
2018年4月9日
附件1.
雅安市总工会文件
雅市工发〔2018〕10号
雅安市总工会
关于转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
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市属基层工会、驻雅产业工会:
现将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川工发〔2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工发〔2018〕6号)
雅安市总工会
2018年2月7日
汉源县总工会 2018年4月9日印发
附件2: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工发〔20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