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总工会简介

汉源县总工会    机构设置    汉源县总工会简介

汉源县总工会简介

  汉源县工会前身是汉源县土木石篾工会,于民国31年(1942年)奉令改组为“汉源县工会”。设理、监事会,理事长李明清,常务监事胡子云,书记张登寿,有会员433人,先属国民党汉源县党部,三十年代实行新县制后,改归汉源县政府新设的社会科。

  1950年4月,汉源县委决定由苏良琨、廖甫珍、谭作民三人组成工会筹备委员会,谭作民为负责人。

  1952年10月,正式成立汉源县总工会,主席郭树高,会员600人。1952年10月14日,召开首次工会代表大会,成立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14名委员,选举郭树高担任工会委员会主席,苏良琨担任副主席,选举兰永茂、黄鹤鸣、程增祥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汉源县总工会正式成立。

 

汉源县总工会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汉源县总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工会的性质特点,体现为: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大基本职能。县总工会县委的领导下,系地方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人运动、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县委、上级工会的指示和县工会代表大会及全委会作出的决议,依法组织各级基层工会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工会维护的基本职责。

  (二)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三)负责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厂(事)务公开,推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四)指导全县工会基层组织的发展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管理好各基层工会干部。

  (五)协助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职工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指导全县工会系统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协助做好劳模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县的全国劳模、省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和协管工作。

  (七)负责全县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收缴、使用、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楼照片-2222222办公楼照片-111111111

 

2019年10月11日 17:15
浏览量:0
收藏